醉酒“抢”车 人生“何”处

2022-10-16 20:40| 发布者: ufmfjoyruj| 查看: 1906|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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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16时许,通辽市交警支队开鲁县交警大队执法中队接到麦新派出所转警,有人酒后将他人电动车骑走,并已被抓获。由于嫌疑人处于醉酒状态,所以将案件移交到了交警大队处理。


到达交警大队后,经执法中队民警初步询问,嫌疑人丛某,在麦新镇居住,因嫌疑人正处于醉酒状态,话语含糊不清,民警通过姓名查询后发现丛某户籍为黑龙江省桦南县。民警在确认身份后,对丛某血液进行了抽样检查,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在后期对其进行讯问时得知,丛某当日中午喝了约1斤半白酒,醉酒后错骑了他人电动车回家,才导致了醉酒“抢”车的荒唐事。


在对丛某采集的血液和驾驶的电动车进行司法鉴定后,丛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现该案已经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至通辽市开鲁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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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通辽市交通管理支队开鲁县交警大队

▎通 讯 员:胡 狄

▎投稿邮箱:1909781284@qq.com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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