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租客“年付”却给房东“月付”租金到手 中介跑路

2022-10-7 19:13| 发布者: 金鹰| 查看: 1854| 评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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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付给中介后,房子还没住就发现中介跑路了,难道钱就这样打了水漂?7月10日,马先生在西安市凤城五路的美亿家房产中介处租了一套房子,1年租金和1月押金,马先生共给中介交了18050元。“前几天恰巧碰到了房东,聊天后得知房东只收到1个月的租金和1个月的押金,我发现事情不对,第二天早上赶去中介公司,但人已经跑了。”

租客马先生:

付了一整年的租金 后得知房东只拿到一个月的钱

起初马先生很纳闷,房东为什么不愿意透露任何信息?房东拿到的月租到底是多少?

经马先生多次询问后,房东说:“给我的月租比你付得高。”“这怎么可能?之后才知道,我付了一整年的租金,但房东只拿到一个月的钱。”马先生说。

发现问题不对后,马先生第二天早晨前往该中介公司,但为时已晚——中介公司大门紧闭,他还碰到了多位前来维权的租客。之后,马先生和其他租客一起前往开元路派出所报警,“民警告诉我,我们和中介签了合同,这属于合同纠纷,所以无法立案。”

其他租客:

中介出示假合同骗人签约 房东发现问题开始赶人

王先生的情况和马先生相似。发现被骗后,他于7月20日晚来到公司门口,没见到公司老板,却见到几个被欠薪的公司员工。

王先生告诉记者,情况最严重的一位租户付了2万多元,但租期从今年8月才开始。他们建的微信维权群里至少有七八户租客,总金额超过10万元。

中介给王先生看的是假合同。记者在王先生的手机里看到,房东张先生和该中介公司签订的《资产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是2300元/月,但据王先生描述,自己签合同前看到的租金是1300元/月。“看了他的假合同,我才签了年付,月租为1350元的合同。”

现场一位维权租户告诉记者,租户们的处境很艰难,几位房东得知中介跑路,已经开始赶人。

记者走访:

中介公司已闭店,还欠十几人工资 警方让周一再来,没必要重复报案

7月23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位于凤城五路的海逸国际大厦,西安美亿家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位于大厦A座25层。公司大门紧闭,门口有几位带着合同前来维权的租户。

记者拨通店内销售人员赵某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之后,记者根据维权租户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一位被欠薪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据他了解,受骗的租户至少有20户,总金额超50万元。

不仅如此,这位员工上个月的工资还没拿到手,“50多人的公司,大概有十几个人的工资还欠着。”

随后,记者来到开元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表示,记者应带着公文去找区公安局法制部,之后再由上级部门安排回答。若想了解相关案件情况,只有当事人本人具有知情权,记者不能在场。

之后维权租户来到派出所门外,该民警称,“要是想找昨天的办案民警,周一再来。”维权租户称,昨日的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并未留下报案人资料,也没有立案。该民警回复称,没有必要重复报案。

律师说法:

典型的“套路租”该公司构成合同诈骗罪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表示:根据我国《刑法》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本案存在“高收低租,长收短付”,典型的“套路租”,从市场价值规律来看,涉案公司没有“造血功能”,也就是没有赢的空间,从开始设计租赁合同就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到租客租金后跑路逃匿,符合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涉案公司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租客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受理,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认为不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应当向租客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租客不服的可以在7日内向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 李新怡 实习记者 雷伟文 文/图

西安近年发生多起“非法中介”跑路现象,对此,西安市住建局先后多次出台文件加强治理,但类似情况仍频发,说明违法犯罪分子花样繁多,政府部门仍要加强行业监管,租赁双方要多甄别多考察,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代为租赁房屋,别被犯罪分子的新花样迷惑了双眼,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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