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残联:出台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是民生领域立法的里程碑

2022-8-30 21:55| 发布者: upu0klu0w3lhne| 查看: 222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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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珠海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进行解读。《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迎来崭新局面。

珠海目前正处于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关键阶段,如何让残障人士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安全出行、便利出行,不仅体现着一座城市人文关怀的温度,更体现了一座城市文明建设水平的深度、广度。对此,珠海社会各界是如何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力求达成“有爱无碍”的目标?

近期,南方都市报推出“有爱无碍·《蓝皮书》访谈录”系列报道,持续追踪珠海构建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无障碍城市建设”局面的进程,进一步推动珠海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展望新时代珠海经济特区高质量发展的广阔前景。

评价《条例》出台

对弱势群体的关怀程度

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文明与温度

“《条例》贴近群众实际生活,也回应了一些社会各界关心的焦点、痛点、热点问题,在珠海的民生领域立法方面,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四级调研员成文锋对《条例》作出了这样的评价。



成文锋接受南都记者采访

成文锋介绍,关于残障人士的权益保障,近年来在国家层面已有专门的《残疾人保障法》、《民法典》中也有不少相关条文,这些有关法律法规是珠海本次制定《条例》的重要依据。在立足特区实际、体现特区特色方面,《条例》也融入了许多新元素。

“例如,《条例》要求加强与境内外其他城市和地区无障碍建设交流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无障碍城市建设协同发展,有利于珠海接下来就有关事项加强与湾区内其他城市,包括香港、澳门的交流与合作。”成文锋表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珠海当前正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这需要珠海在无障碍城市建设方面与港澳接轨、与国际接轨,以更加畅顺的交流、更加紧密的沟通,为粤港澳大湾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水平的提高贡献力量,从而进一步推动湾区建设。



珠海需要在无障碍城市建设方面与港澳接轨、与国际接轨

“同时,《条例》也对市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制定无障碍标准作出了倡议,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障碍城市建设,在产品、服务上为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成文锋表示,各职能部门对《条例》的立法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相信通过各职能部门接下来积极履行责任、紧密配合工作,《条例》能够充分得到落实。

“对弱势群体的关怀程度,直接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文明与温度。我们希望社会各界以此为契机,共同去做好无障碍城市的建设工作。一个通行畅顺的无障碍环境,不仅能够为残疾人、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带来方便,对全社会所有人而言,都是受益匪浅的。”成文锋这样向记者表示。

展望《条例》实施

以提高意识明确罚则为手段

将减少无障碍设施被占用现象

2021年5月,由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南方都市报牵头,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北师港浸大、北师大中国文化影像传播研究中心共同参与,联合发起了“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调研”,并于同年9月25日发布了首部《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蓝皮书》,为《条例》立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蓝皮书》封面

在由珠海市残联、南方都市报等单位组成的“无障碍城市调研”团队近期的摸排来看,尽管珠海全市绝大部分的无障碍设施经过整改,建设状况普遍良好,但部分市民占用无障碍设施的情况依然存在,车辆在盲道上违停、商户杂物在无障碍通道上堆放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成文锋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可以简单概括为两点:社会各界缺乏无障碍相关意识、长期以来违法成本较低。

“设想一下,一个老人坐着轮椅,一个妈妈推着婴儿车,一个旅游归来的人拖着行李箱,他们并不一定残疾,但他们同样需要一条宽阔、畅顺的道路。”成文锋表示,现实生活中,其实有不少市民都存在着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但由于许多人以为“无障碍”有关概念仅仅针对残障人士,进而在生活中缺乏对无障碍城市建设的有关意识,导致无障碍设施被占用的情况屡屡发生。

对此,《条例》将有关概念、适用范围进行了扩充处理,不仅有利于破除社会各界以往对“无障碍”有关概念的成见,还有利于保障更多市民的权益。



珠海规划展览馆的一处无障碍卫生间

“同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现许多人对法律并非不熟悉、不了解,而是因为违法成本较低,进而主动选择了不遵守法律。”成文锋表示,面对这种情况,需要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将教育与惩戒有机结合。

对此,《条例》进一步细化了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维护和管理无障碍设施的责任,明确了机动车在盲道违停、商户占用无障碍设施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有关违法行为的罚则。“这些明确的罚则增强了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制度刚性和不可侵犯性,有助于保障无障碍设施的正常运行。”

推动《条例》落地

宣传教育落实监督为抓手

构建无障碍城市建设新局面

《条例》的出台,使珠海的无障碍城市建设有了法律的保障,但这份保障应当如何真正走深走实?成文锋对此给出了四个关键词:宣传、教育、落实、监督。

“随着中国社会的老龄化以及残疾人数量的增加,无障碍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将会日趋凸显。”成文锋表示,在宣传层面,相关部门不能依靠“一阵风”式的宣传,而是要建立起相应的长效机制,使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常态化。



“珠海无障碍环境调研”期间,调研组走访市体育中心

成文锋认为,在全面开展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还应当进一步在教育层面发力,使有关理念真正入脑入心。“我们要深入中小学、机关单位、社区基层当中,做好对各种群体的相关教育,让大家能够从内心深处认可无障碍城市建设的理念。”

在成文锋看来,从宣传、教育层面入手,有利于培养广大市民对无障碍城市建设的有关概念,为《条例》的真正落实打好基础。“我们希望在无障碍城市建设方面,能够不再出现职能部门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家能够齐心协力将这件事情做好。《条例》落实不到位,就只是一本薄薄的册子,但若能落实到位,将会使珠海的无障碍城市建设,成为这座城市一张亮眼的新名片。”



“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调研”期间,调研组走访珠海机场

推动《条例》的长效落实,同样离不开相应的监督。成文锋表示:“人大有执法监督的职责,检察机关有公益诉讼的职责,广大群众有监督和建议的投诉渠道,《条例》也设立了专门的社会监督员,我们要充分运用这些监督手段,进而助力珠海的无障碍城市建设。”

“《条例》的走深走实,一定是政府、社会组织、商事主体与广大群众共同的责任,而非单独的某个政府部门或单位的责任。只有所有人都将这件事情作为自己的职责,珠海才能真正构建起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无障碍城市建设新局面。”成文锋这样向记者表示。

“无障碍城市建设”智库课题组 出品

有爱无碍·《蓝皮书》访谈录 系列报道

统筹:南都记者 王靖豪

采写:南都记者 王靖豪

实习生:张景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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