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招聘”骗局背后:受害者应聘受骗 转而加入行骗团伙

2022-7-15 07:04| 发布者: 财源创业教练| 查看: 1430| 评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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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冒用其他公司名义,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虚构收费项目骗人钱财,求职者要求退款时却以恐吓或暴力相威胁……短短4个月,江苏省苏州市某中介公司就通过网络渠道诱骗了多名前来苏州务工的求职者。那么,这家中介公司究竟是通过什么手段吸引众多求职者的关注的呢?

        每年春节过后,产业园区聚集的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都会迎来一波用工潮。其中有一处办公地址,曾经吸引了许多求职者前来面试。当时这些求职者不曾料到,在这个办公楼里发生的一切,都是一个精心谋划的骗局。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高新区分局枫桥派出所民警 李峥:我们接到报警,小王是外地来苏州找工作的,他在一些网络平台上看到有这些求职信息的发布,然后根据上面的联系电话跟对方预约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就来到苏州市高新区的某中介公司,然后这家中介公司给他安排了面试官面试。”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丁楠:应聘的生产主管这个职位,他的工资待遇更优厚,薪资也接近上万块钱,还有五险一金双休之类。

        报警人王先生告诉警方,面试官当时自称是苏州某企业招聘部的工作人员,面试进行得出乎意料的顺利。

        王先生与对方当场签订了一份入职合同,并在工作人员的要求下一次性缴纳了3200元的费用。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丁楠:约定说是几日之内就把他的工作落实,但是等了好几天之后,一直没有接到中介公司让他去上任的一个电话,然后他就着急了,他就去了公司好几趟。

        经过一番争执,工作人员询问王先生是否愿意接受一份薪水比合同低很多的其他工作,遭到了王先生的拒绝,王先生要求中介公司退还自己当初缴纳的费用。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朱雪平:中介公司就拿出了当时签订了一张入职协议,说你当时已经跟我们签了这个协议,是你自己不愿意接受我们安排的那些比较差的工作,那么你违反约定,那么这个钱,根据约定是不会全退给你的,最多退20%。

合同上设陷阱 制造求职者违约假象



在工作人员的催促下,王先生在合同下方写下了一行小字:“本人因个人原因放弃该工作,从此与该公司无任何关系”,只领回了一小部分预交的费用。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丁楠:王先生就提出来说是你们这样子是违法的,所以我要报警,但是一说完报警这个话,然后对方就开始面目就换了一个样子,然后就开始对他拳打脚踢的。

        虽然遭到了对方的威胁,王先生还是选择了报警,警方经过初步侦查发现,类似王先生的报案人还有许多,而其中很多看似是“用工纠纷”的警情,经过串并分析,呈现出了明显的规律性。

苏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王雷:小伙子是第一次来苏州,对这个公司的地址也不熟悉,但是他只知道当时的用工企业的名称,后来我们根据他用工企业的名称进行了一个走访,发现这家公司根本没有一个用工的一个计划。所以我们初步判断他可能是被中介公司诈骗了。

        中介公司在招聘网站上发布职位信息,其中注明的“用工单位”却表示近期并没有招聘计划。相关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警方,他们与为王先生介绍工作的中介公司和相关工作人员也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

苏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王雷:刑警大队就迅速介入了这个案件里边,然后对这个上半年整个枫桥地区的中介进行了一个梳理,然后发现有一两百起(警情)都是针对同一家公司。

        这家与多个相似警情相关联的中介公司叫“苏州苏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结合多名被害人的报案笔录和走访,警方初步掌握了这家可疑中介公司的组织架构。

苏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王雷:公司其实也比较简单,它主要就是三个部门。第一个部门就是招聘部,就负责在网上发布那些虚假的招工信息,工作人员就主要负责跟被害人取得联系,把被害人骗到苏州来,然后再由他们接待把他们带到这个招聘的地点。然后第二个部门叫面试部,给他们进行面试,给求职者面试的过程中开始对他们收取各式各样的费用。然后接下来收完费用以后还有一个部门叫安置部。

        警方了解到,当部分求职者发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之后,安置部的工作人员会恐吓求职者,要求他们不要报警,并少量退还他们在面试时交纳的费用。在初步摸清了可疑中介公司的人员架构之后,警方决定实施抓捕。

        警方梳理发现,这家中介公司的电脑上,详细记录了大量数据,而这些数据给警方的侦查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苏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王雷:他们就详细地记录了被害人联系方式,包括收了他多少钱,包括他后面给被害人退了多少钱,包括对这个被害人有没有实行什么威胁等等这类的一个行为,包括被害人有没有报警他们都详细地记录了。

        经过警方的串并分析,多起看似是“用工纠纷”的警情背后所共同指向的一家可疑公司浮出了水面。掌握了大量的证据之后,警方将案件移送到了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求职者一时心切 仓促签合同

        虚假的职位、虚假的面试,巧立名目收取费用……这家中介公司所精心谋划的这个骗局的最关键部分,就隐藏在受骗的求职者与公司所签订的那份“入职合同”之中。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 朱雪平:这个入职协议其实它里面有一些隐藏的条款,就是说你如果不愿意接受我们的工作,那就是可以视为违约,那么违约的话,我们不会全部退款,最多退20%,同时呢,这个入职协议它没有表明,就是当时应聘者在网上看中的那个应聘岗位,其实是不写明具体岗位的一个入职协议。

        一份入职合同摆在面前,许多刚刚结束面试的求职者一时心切,认为这就是应聘成功的保障,都是在仓促中签订了这份合同。

        在双方签订的入职合同上,甚至没有入职公司的名称。涉案中介公司正是利用了这个漏洞,混淆了实际提供给求职者的职位。

只强调高薪 却无相关职位描述

        通过梳理相关证据检察机关发现,这家中介公司发布在招聘网站上的职位信息名目繁多,大多都是高薪,其中许多职位的相关描述都是残缺的,但是依然收获了极高的点击率。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丁楠:其中有一个嫌疑人他自己在网站上发布的那些招聘信息,很多都是完全是他们自己杜撰出来的。其中有一个他讲到说是印象比较深的,他编了一个二氧化碳气体保护工这样的一个岗位,然后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干嘛的,但是他在后面给这个岗位设置的一个薪资待遇就是非常高的,月薪也是近万,然后五险一金、双休之类的。光是这一条比较匪夷所思的一个职务,就吸引了接近根据招聘网站上统计的有4300个点击量。

        今年已经五十多岁的刘先生就是当初点击浏览了这个职位的四千多人之一,因为觉得待遇优厚,他与这家中介公司取得了联系。

        检察机关认为,苏跃公司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面试过程中虚构事由收取求职者费用,之后与求职者签订合同,当求职者申请退款时,公司拒不退款或只退还部分款项,而该中介公司员工的工资均通过被害人缴纳的费用予以发放,该公司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一审判定 19人犯诈骗罪

        究竟要如何从法律上认定这个中介公司的行为呢?2018年3月,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站在法庭被告人席的被告人,就是涉案的苏州苏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其中,被告人尹建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被告人尹建供述,他所经营的这家中介公司是在2017年2 月份以后开始向应聘者骗取所谓伙食费、油卡费、保险费等费用的。在此之前,他们所从事的是合规的人力资源中介工作,后来因为经营不顺长期亏损,在其中一名员工的建议下,他们选择了铤而走险。

        被告人张琴是尹建的妻子,是这家公司的财务。公安机关从公司的电脑中提取到一份表格,详细记录有每一个求职者的收费与退费情况,这个表格由被告人张琴负责统计。



审判长:公安机关查封电脑中提取你的记录,表格记录作什么用的?

被告人 张琴:收费退费,发工资用的。

        涉案公司的另一位业务员徐向荣供述,他在公司负责对接求职者的退款流程,该公司员工的工资都是根据这个表格的记录的退费情况进行具体核算的。

起初应聘受骗 转而加入行骗团伙

        在涉案中介公司里负责招聘的一位被告人袁竹秀供述, 2016年5月,她在前来应聘时,被该公司以伙食费为由收取了600元。因为迟迟未安排工作,在袁竹秀的要求下,公司退还了她300元,退款之后,公司的负责人尹建找到她,提议让她留下来。案件的另一位被告人丁圆是涉案公司的一位业务员,他也是这样进入的这个诈骗团伙。

        检察机关认为,虽然涉案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尹建是法定代表人,其同伙有虚假冒用他人公司,其公司后以招工为名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财,后期主要活动是犯罪的,应以自然人犯罪处罚。

公诉人 朱雪平:本案中被告人尹建其经营的一个中介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后伙同妻子被告人张琴,招揽笼络了其余被告人,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的高薪招聘信息,使应聘者诱骗至公司进行应聘,然后交付虚构的名义费用,然后骗取他们的相关钱财。因此其是以招聘为名义而实施的诈骗应聘者钱财的一个诈骗犯罪。



2018年11月23日,经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尹建等19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6年5个月至7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一审判决作出后,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不久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梳理发现,本案中被骗的求职者来自全国各地,以年轻人居多,其中28岁以下的被害人占比高达85.3%。

        针对本案中用词含糊的“入职合同”,检察机关承办人提醒,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更佳谨慎。

        高薪招聘骗局值得警惕!针对此案暴露出的网络招聘相关问题,检察机关也向相关的网络平台方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网络监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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