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14日,在重庆即将解放的前夕,江姐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杀害于渣滓洞,为共产主义理想献出了年仅29岁的生命。”
在她牺牲之前,利用一个难友出狱的机会,事先用竹签蘸着棉花灰兑水调成的“墨汁”,给同样是共产党员的哥哥写了一封信:“假如不幸的话,云儿(指彭云,她唯一的孩子)就送给你了,盼教以踏着父母之足迹,以建设新中国为志,为共产主义革命事业奋斗底。”
江竹筠 -江姐精神
江姐是革命意志坚强的代表。她的一句名言曾激动了无数人的心——“严刑拷打算不了什么,竹签子是竹子做的,而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的。”这位看似文弱的女性有那样坚强的表现,是对旧社会及其代表国民党反动派的极度仇恨,也是由于对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的无限向往。当新中国的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升起时,她和渣滓洞里的难友们虽不知国旗的图案,却也以憧憬的心情商议着绣制这面代表解放的旗帜——尽管她们知道自己已看不到胜利的那一天。为了革命胜利的大无畏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革命者。
江竹筠 -“江姐”名字由来
江姐原名江竹筠,1948年6月14日早晨,江竹筠在上班的路上被捕。刚入狱时,难友们都叫她“竹筠”,没人称呼她“江姐”。当特务提审江竹筠时,大家很关注,也很不放心。作为重庆与川东地区党组织的联络员,江竹筠掌握着许多特务们日思夜想的线索。提审那天,特务一早就把江竹筠拉到刑讯室里,用编成一排的竹筷子夹住她的手指。江竹筠疼得晕过去3次。敌人很阴毒,为了避免她再次昏死,他们一点点加劲,很疼但又不会疼晕过去。直到傍晚时分,特务才把江竹筠架回牢房。难友们纷纷隔着牢房门向外张望。江竹筠的十指血肉模糊,明明白白地显示出她的坚贞不屈。当时,也不知道是谁,情不自禁地喊出一声:“江姐!”从那以后,难友们改口喊“江姐”,对她充满敬意。
江竹筠 -主要经历
1928年,随母亲到重庆投靠亲戚,进入基督教会办的孤儿院小学校读书,受到老师丁尧夫进步思想的影响。1939年春,考上中国公学附中读高中。与同班女同学、共产党员戴克宇朝夕相处,一起学习、议论时局、办壁报和到集镇作抗日宣传,阅读《新华日报》和革命书籍,从理论上、思想上认清了革命道路,提出了入党要求。同年夏,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秋,考入中华职校会计训练班学习。同时,任该校和附近地下党组织的负责人。
1941年秋,从职校毕业。到曾家岩重庆妇女慰劳总会工作,担任新市区区委委员。
1943年5月,接受党组织的任务,给地下党重庆市委委员顾咏梧当助手,并和他假扮夫妻。这个“家庭”成为重庆市委的秘密机关,设在国民党陪都的红色据点,地下党组织整风学习的指导中心。
1944年5月,为避特务跟踪,转移到成都。两个月后,考入四川大学农学院植物病虫害系。在校两年里,以一个普通学生的身份投身学生运动,为党做了大量工作。学习期间,经组织批准与彭咏梧结婚。1946年暑假,经党组织决定回到重庆作彭的助手。
1947年初,受中共重庆市委指派,负责联系重庆育才学校、国立女子师范学院和西南学院。在反内战、反饥饿、反压迫和声援南京“五二运动”。血案学运高潮期间,同这些学校的教工、学生一起,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英勇的斗争。在敌人进行大逮捕前,领导各支部有秩序地防守和退却,保护积极分子,发展党的外围组织“六一社”,输送了一些干部到农村去。她在领导学运期间,发展党员10多人,“六一社”社员四、五十人。同时,还为市委办的地下刊物《挺进报》递送稿件和组织发行。
1947年秋,任川东临时工作委员会委员、川东地委联络员,与丈夫彭咏梧一起赴云奉巫(云阳、奉节、巫山)地区,组织武装暴动。1948年1月,彭咏梧牺牲。她强忍悲痛,决心继承丈夫遗志,革命到底。于同年2月,她到万县,以法院职员身份为掩护,参加中共县委工作,同时做暴动地区善后的联络工作。
1948年6月14日上午,因叛徒出卖,在法院遭敌人逮捕,被押往重庆渣滓洞监狱。
江竹筠 -坚强不屈
在渣滓洞关押期间,江姐受尽了国民党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竹签钉进十指。特务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共产党员身上打开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江姐始终坚贞不屈,“你们可以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她关怀难友,参与领导狱中斗争,被亲切地称为“中国的丹娘”。她是一位坚强的战士,也是一个好妻子和好母亲,怀着对革命事业、对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的无限向往,又舍弃了她难舍的一切……
江竹筠 - 人物影响
新中国成立后,江姐的事迹被写进了长篇小说,被搬上了舞台、银幕和屏幕,家喻户晓,广为传颂,教育、影响和激励了几代人。歌剧《江姐》中的著名唱段《绣红旗》《红梅赞》等,几十年来脍炙人口、经久不衰、广为传唱。从党和国家领导人到普通群众,都为她的英勇事迹和不朽精神所深深感动。
2009年9月14日,她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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