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又有几家医院在招聘,别错过

2023-2-13 11:01| 发布者: us8q8tqiq888oa| 查看: 146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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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第一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秦皇岛市第一医院2019年度招聘计划及疫情防控期间岗位空缺情况,经批准,秦皇岛市第一医院面向社会选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由市第一医院组成招聘工作办公室,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计算均截止2020年9月8日)、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和特殊专业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岗位要求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9月8日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qhd.gov.cn)、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 9月 12日至13日 上午9:00点至11:30点,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身份证(或其他户籍材料)、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考生本人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查询、自助打印】)、学位证、执业证、规培证(或规培证明)、职称证、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证明单位公章)、社保缴费证明、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秦皇岛市第一医院人力资源处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4.准考证发放。经审核合格后,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专业测试。

1.理论测试

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现场答辩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科研水平及综合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理论测试及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专业测试成绩在医院公示栏公示。

专业测试总成绩=理论测试成绩×40%+现场答辩成绩×60%。根据各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总成绩,确定初步人选。选用意向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市第一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本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证件等均可提供扫描或拍摄的电子版),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市第一医院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本方案由秦皇岛市第一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335-5908121(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35-5908118(市第一医院监察室)

唐山市第三医院、唐山市第八医院2020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解决医院临床人员的急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10名(其中唐山市第三医院7名、唐山市第八医院3名),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统一招聘”和“选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8日至2002年9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8日至2002年9月8日期间出生);(见《附件1:唐山市第三医院、唐山市第八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8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拟公开招聘实行人员使用控制数管理工作人员10名(其中唐山市第三医院统一招聘6名,选聘1名;唐山市第八医院统一招聘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第三医院、唐山市第八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开考比例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9月15日

报考岗位1-3报名地点:唐山市第三医院人事科

报名地址:唐山市古冶区京华道22号

联系电话:0315-3539038;

报考岗位4-5报名地点:唐山市第八医院人事科

报名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窑道16号

联系电话:0315-5917085、5917061。

2.报名要求。报名者需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打印《附件2:唐山市第三医院、唐山市第八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本人签名(必须手签),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如医师资格已注册,请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2张近期同版小2寸免冠照片(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统一招聘”人员须缴纳报名费100元,“选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别由唐山市第三医院、唐山市第八医院人事科依据本单位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三)“统一招聘”岗位笔试

1.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的单位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唐山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在“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yh.tangshan.gov.cn)发布。

唐山市第三医院、唐山市第八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考生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超过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1. “统一招聘”岗位和“选聘”岗位的面试由招聘单位直接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等信息将在“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yh.tangshan.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分别在唐山市第三医院、唐山市第八医院公示栏张贴进行公布。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统一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选聘总成绩=面试成绩。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先按笔试成绩排名,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再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所报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五、信息发布及监督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yh.tangsh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面试成绩及相关通知的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唐山市第三医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3539038(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315-3530556;

唐山市第八医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5917085、5917061(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315-5917065。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2020年滦州市县级公立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卫健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采取选聘方式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详见《2020年滦州市县级公立医院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学科岗位之间可按照考生意愿、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不限户籍;不限性别;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医科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在2020年9月9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选聘方法: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选聘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滦州市党建网、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市电视台发布选聘信息,公布选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选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8:30-9月15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和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投递到指定邮箱lzzwjjrs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xxx单位专技岗位xxxx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315-7186355。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学历底线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出具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扫描件,并最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一份;

(3)《2020年滦州市县级公立医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4)非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考试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考试分为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二个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

1、适岗性评价。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7名评委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学习)经历、发展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评价分为适合和不适合,5名评委评价为适合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相关内容,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外张贴公布。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面试、体检、考核各环节,考生均须参照上述防疫要求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面试、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核

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以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完成后,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体检、考核完成后,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政策相关要求在“滦州市党建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备案及聘用

待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审核无误且体检、考核通过,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公开选聘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选聘人员纳入差额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上交有关材料,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于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四)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2513。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滦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15-896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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