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西充出台购房新政,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2022-12-1 15:13| 发布者: ux1ed1stp17yd1| 查看: 2465| 评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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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相关政策措施公告如下:
一、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优惠和补贴(一)补贴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二)补贴数量对在西充县城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办理网签合同备案的前1000名(套)。(三)补贴对象及标准1.本地农村人口、非西充籍外来人员、拆迁安置户、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等购房人,按照网签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总价款,开发商自愿给予3%的优惠,财政一次性给予3%的补贴(优惠、补贴的总额度分别最高不超过1.5万元/套)。2.团购商品住房10套及以上的购房人,按照网签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总价款,开发商自愿给予5%的优惠,财政一次性给予5%的补贴(优惠、补贴的总额度分别最高不超过2万元/套)。3.以上两种优惠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四)补贴发放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在办理网签合同备案后持相关资料申请补贴,补贴按程序审批后分批发放。
二、购买地下车库(车位)给予优惠和补贴(一)补贴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二)补贴数量对在西充县城内购买地下车库(车位)(不含二手车库车位)并办理网签合同备案的前3000名(个)。(三)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县城内购买地下车库(车位)(不含二手车库车位)并办理网签合同备案的购买人,按照网签地下车库(车位)买卖合同总价款,开发商自愿给予10%的优惠,财政一次性给予10%的补贴。(四)补贴发放符合条件的购买人,在办理网签合同备案后持相关资料申请补贴,补贴按程序审批后分批发放。
三、优化信贷和公积金政策(一)信贷政策1.合理确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率。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执行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执行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2.适度提高征信记录容忍度。若因非恶意轻微失信和疫情等特殊原因导致逾期的,银行将积极协助开展信用救助。(二)公积金政策1.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购房套数的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2.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执行20%的政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我县新购住房的,在现行执行标准上,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再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10万元、20万元。
四、强化资金监管(一)所有购房款必须全部进入监管账户,严厉打击抽逃、挪用、超标准拨付等行为。(二)严格管理开发企业用本项目资产(土地、房屋等)进行融资的行为,所有项目融资必须全额进入监管账户。(三)所有承接开发项目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的金融机构,必须把贷款全额发放至监管账户,严防抽逃资金、逃避监管。(四)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在监管账户内按照建造成本留足监管资金,在保障已预售房屋的建设资金需求条件下,严格预售资金拨付。
五、完善周边配套(一)加强房地产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并实施监管,提升小区配套功能和环境品质。(二)加快建设房地产项目周边的公园、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超等公共配套,完善城市功能;同步推进房地产项目周边雨污管网、道路、绿化、亮化等基础配套,提升项目品质。
六、优化市场环境(一)持续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部门联合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良好的交易秩序。(二)加强物业市场整顿,规范收费标准、服务标准,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联系电话:0817-4228398

特此公告。

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充县财政局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充县房地产管理局2022年11月17日




总编:侯 琼审核:黄 成责编:赵慕儿编辑:严杨莉来源: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充县财政局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西充县房地产管理局-❖ 转载请注明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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