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文化:蒙古族乐器《四胡 》历史较为悠久

2022-11-10 04:47| 发布者: ugas3kbca4tdqa| 查看: 2052|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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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四胡
四胡,蒙古族弓拉弦鸣乐器。因张有四条琴弦而得名。蒙古语称侯勒、胡兀尔,意为四弦胡琴。汉族称四弦、四股弦、二夹弦等。清代文献载为提琴。历史悠久,形制多样,音色浑厚深沉,富有草原风味。可用于独奏、器乐合奏或为说唱和戏曲伴奏。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华北等广大地区。



历史较为悠久,四胡起源于我国古代北方奚部的拉弦乐器奚琴,宋代陈旸《乐书》中载有:“奚琴本胡乐也。”蒙古文著作《成吉思汗箴言》中也有“您有抄儿、胡兀尔的美妙乐奏”的记载。13世纪后,四胡已在蒙古族地区流传。在16世纪阿拉坦汗时期(1507年—1581年)的宫廷壁画中,就绘有一女乐工手持细棒状琴杆、筒形琴箱、四轸同设琴首后端、马尾弓夹于弦间拉奏的乐器,与今日之四胡演奏形像完全相同。



到了清代,四胡称作“提琴”, 清代用于宫廷乐队,称提琴。清代《律吕正义后编》:“提琴,四弦,与阮咸相似,其实亦奚琴之类也。”用于宫廷音乐“番部合奏乐”中的细杆四弦,其形制已与今日流行的蒙古族四胡基本相同。清代音乐论著《律吕正义•后编》(卷七十五)载:“提琴、四弦,与阮咸相似,其实亦奚琴之类也。”《律吕正义•后编》是清乾隆敕撰的,成书于乾隆十一年(174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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