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五区联合统一行动,重拳整治路面这些乱象!

2022-11-9 08:07| 发布者: uym7etwub7xiav| 查看: 1319|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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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点儿意思的交警公众号








漳州交警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


连日来,漳州公安交警部门从交通秩序整治、安全出行教育等方面入手,全力以赴开展交通安全攻坚行动,有效巩固大整治成果,努力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小漳很酷
昨晚我看到漳州的街道上好多交警蜀黍,还有许多执法部门出动了,发生了什么?


















26分钟前




小丽表妹,隔壁张大爷,明明
高叔:听说是漳州多部门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


没错!

重点整治电动车

商家私自改装、以旧充新闯红灯、载人超员、非法加装等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昨夜开始

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

长泰区、漳州高新区

公安交警取消双休日

漳州五区联合出手

大整治!!

重拳出击!严查严治!大家驾驶电动车出行务必做到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各行其道不闯红灯文明出行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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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区联合出手,重点违法整治[img=100%,42]https://p3-sign.toutiaoimg.com/tos-cn-i-tjoges91tu/SibZRXbElJkuI4~tplv-tt-large.image?x-expires=1983314411&x-signature=ru9P7CVdvCQMYm1LjDSTvaH%2BrgE%3D[/img]

电动车违法整治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
无牌、不按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

特别是非法加装遮阳伞

大力倡导电动自行车
驾乘人员佩戴头盔



严查•严管 | 芗城区








芗城区在多个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大整治,重点查处电动车不按道,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强制拆除非法加装遮阳伞,同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电动自行车粘贴安全提醒小贴纸。

严查•严管 | 龙文区








龙文区开展夜查交通违法行为,保持对酒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的,一律拆除


严查•严管 | 龙海区








龙海区从昨夜(5月28日)开始至发稿时,总纠违数445起,其中涉牌23起,涉证17起,其他违法行为13起,拆除遮阳伞163个 ,违停107起,拖曳乱停乱放车辆61起,暂扣无牌电动车45辆,三轮电动车2部。

严查•严管 | 长泰区








长泰区加大对车辆违停、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加装、酒醉驾等典型违法的查处力度,劝导骑乘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严查•严管 | 高新区








高新区相关部门周六周天全员上路,劝离违停汽车,拆除二轮车加装遮阳伞,查纠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汽车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


附件


关于驾驶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及法律依据



1.依法应当登记方可上道路行驶的非机动车,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第1款,《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12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27条,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第2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32条第1项之规定,罚款50元
2.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2款第3款、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第43条,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罚款20元
3.实行
登记的非机动车改变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违反《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27条第2项,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32条第7项之规定,罚款50元
4.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之规定,罚款20元
5.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4条之规定,罚款20元
6.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款,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1项,罚款300元
7.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违反《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5条第1款,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3项,罚款200元,记9分
8.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或者安装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例如: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违反《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0条第5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7条之规定,罚款200元


问:整治时间和举报电话?
1
即日起至......(交通安全,是一辈子的事情!!!)
2
漳州市各地举报电话——110


接下去
漳州交警整治力度只会越来越强
在此,蜀黍希望每一位“漳究郎”能引起重视
查处不是目的蜀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提醒大家遵守交规,安全出行!
这么多重要的交通整治信息
快告诉你身边的朋友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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