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2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4月21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友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3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7,166,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259%。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2,589,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62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577,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31%;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4,577,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31%。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宁明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6,854,8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4,265,75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04,198,2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09%;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2,656,64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1,609,10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40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2,656,64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96%。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0,599,34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310%;反对16,567,6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9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010,24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344%;反对16,567,61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65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2,308,02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507%;反对14,858,94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9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9,718,914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674%;反对14,858,94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326%;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0,880,70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61%;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弃权5,974,15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7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8,291,59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983%;反对312,1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弃权5,974,157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1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0,567,54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32%;反对16,599,41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6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978,44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631%;反对16,599,41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369%;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五届董事、监事职务津贴方案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物联网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王友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莫林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贤女士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1,566,241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368%;反对16,145,060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199%;弃权454,353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3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978,441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631%;反对16,145,06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177%;弃权454,353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陆耀华、宁明月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审议内容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23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5月9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8日
7、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2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2、登记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单位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玲燕
联系电话:0512-63293967
传 真:0512-63299905
地 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888号
邮 编:215213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67
2、投票简称:康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②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③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231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需要及结合未来战略规划,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最新要求,统一按照《经营范围规范化目录》进行调整。
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电机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对外承包工程;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拟修订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23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张利春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详情见2021年11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补选三名非独立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琳昊先生、强永昌先生、吴贤女士三人为本次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
简 历
朱琳昊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双学士学位,工程师,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至今服务于公司,曾于车间、工地现场、财务中心、技术中心轮岗锻炼,历任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电梯事业部总经理、扶梯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代理总裁。现任公司总裁。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苏州市吴江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共青团苏州市吴江区委副书记(兼),获苏州市“三新四创”好青年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琳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与朱琳昊先生为父子关系;朱琳懿女士、朱琳昊先生为姐弟关系;朱琳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琳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强永昌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曾挂职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政府财政局副局长、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学位委员会委员等职;现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国际贸易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理事、中国美国经济学会理事、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Journal of Chinese Economics and Foreign Trade Studies编委会委员,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强永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强永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贤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事业五部副总经理、东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服务于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分管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战略投资部),苏州君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天一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陕西建工康力电梯有限公司监事,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贤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1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22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方式召开,会期半天。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为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主持。经过全体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友林先生、朱琳懿女生回避表决;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控股股东王友林先生的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朱琳昊先生为、强永昌先生、吴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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