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打工者抓住机遇成功创业的故事

2022-8-14 08:27| 发布者: 资源| 查看: 2126| 评论: 0

这里是默认签名


阿林是我的江西老乡,开五金厂的。因为他打工时大家都这样叫他,所以一直大家也就这么叫了。因为是老乡,所以大家经常会找机会聚一聚。但是关于他的事情我其实知道的很少。
2004年,他在工业区那边搞了五亩地,自己盖了一间厂房,把他的五金厂搬了过去。搬家那天,他很兴奋,喝了很多酒。在他的新办公室里,他给我们几个老乡讲起了他的创业过程。
他家在赣南农村,很偏僻,离县城有四十多公里。他是家里唯一的男孩,也是家里的希望。他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大学毕业后他分在县城教书时,他妹妹还在读小学五年级。
那时教师的工资很低,要想靠他那微薄的工资改善家人的生活是根本不可能的。于是他辞职南下广东寻找机会。在中山一家中外合资的五金厂里谋得了一份白领的工作。
白领的收入虽然比做教师时多了四倍多,但是,要想靠这份工资让一家人摆脱贫穷依然十分不现实。因此,创业的念头一直在他脑海里盘旋。
他们厂有一项业务是为广州一家摩托车厂生产配件。时间久了,他和那家摩托车厂的业务人员就熟悉了起来。
有一天那个摩托车厂的业务人员和他说,给他们摩托车上的那个锁生产一种配件的一个五金厂不想续签合同了。他们现在正急着找一家能接这个单的厂。
他问:找这样的厂很难吗?
那个业务人员说:不是很难,但也不容易。小厂生产不了,因为质量达不到要求,像你们这样的大厂又不愿意接。单太小,质量要求高,管理麻烦。
他说,如果你们把这个单给我做呢?
那个业务人员说:
不行,我和你们老总说过了,他不想接。
他说,我是说,给我自己做。我去开一家小五金厂,专门给你们生产这个配件。
那个业务人员说:只要质量达到要求,这当然没有问题。
他说,不过我现在流动资金不足,我要求你们每批货要现金结算,不能月结。
那个业务人员说,这个我要回去请示我们老总,要他批准才行。
几天后,那个业务人员打电话告诉他说,可以给他7个月时间现金结算。7 个月以后月结。
他于是赶到广州签下合同,然后回来马上辞职,将自己的全部积蓄取出来,又找朋友借了一些钱,立刻干了起来。
忙了一个多月,终于把样品搞了出来。
但是,样品送到广州以后。鉴定的结果是:不合格。
问为什么,回答是模具精度不够。
他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什么钱了,只好硬着头皮四处找人借,好不容易凑够了钱,找了一个有名的模具师傅重新制作了一套模具。但是生产出来的样品送到广州鉴定以后依然是不合格。
他立刻陷入了绝望。广州那边告诉他,如果生产不出合格的产品,他们只好根据合同条款重新寻找合作伙伴了。如果这样,他现在欠下的债务,靠他打工,十年都无法还清。
他回到厂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呆呆地望着手中的样品,虽然房间里又闷又热,但他却感觉自己仿佛掉到了冰窟中一般。
广州那边说不合格的原因是因为配件的切边光洁度不够。究竟为什么会这样,他们也不知道,怎么解决,他们也不知道。
在床上躺了一天,他决定不能就这样认输。他骑着自行车,带着样品和模具一家一家地去找模具厂,找里面的模具师傅请教。终于,一个星期以后,有一家模具厂的一个师傅告诉他,他的模具制作没有问题。之所以生产的样品不合格是因为他制作模具的材料不行。要生产出达到他那种要求的产品,要到东莞去买一种特殊的钢材,要用那种钢材制作出来的模具生产出来的产品才会合格。
他听了非常兴奋,但是他身上早就已经没有钱了,甚至连去东莞的路费都没有了,身边能借的人都全部借过了,有时他连十元,二十元都借,因为他没有钱吃饭。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打电话向家里求救。
很快,父亲给他打了二千多元钱过来。
他拿着钱到东莞买回材料正在制作模具时,妹妹偷偷地打来电话告诉他,父亲给他的钱是卖了家里的牛后又找别人借了一些凑在一起的。现在家里没有钱也没有牛了。明年种地时就只能去借别人家的牛了。他听后回到房间里,用被子蒙着头大哭了一场。
好在这次他将样品送到广州鉴定时,广州那边高兴地告诉他,样品合格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顺利了。他将第一批货交过去后,对方立即按照合同给他支付了现金。虽然他将这些钱带回来发完工资,支付完材料款,水电费和那些十元二十元的借款后就又没有钱了,但是他已经看到了希望。
第三次交完货以后,他才真正吃上饱饭。在第四次交完货,还完父亲给他的那笔钱以后,他才算松了一口气。
他告诉我们说,如果一开始知道创业这样难,他可能不会选择创业,他可能会选择一辈子打工。
这里是默认签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上一篇:格局到底是是什么?

下一篇:他,曾是教育界“沃尔玛”聚成创始人,而今又将如何再现辉煌?

sitemap.txt | sitemap.xml | sitemap.html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彩虹邦人脉系统 ( 皖ICP备2021012059号 )

GMT+8, 2024-10-30 23:22 , Processed in 0.713836 second(s), 57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