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好了!全巴中人都知道你家狗把人咬了还不赔钱……

2022-7-11 06:28| 发布者: ag727nzi4n| 查看: 2067| 评论: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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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

巴城市民李先生在医院

被他人的宠物狗咬伤

李先生自己掏钱去

注射了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花费了2000多元

而狗主人拒不承认

也不负担医药费

究竟咋回事?



10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到巴中市中医院老院区办事。上午9点左右,他在医院大厅看到一只黑色宠物狗到处乱窜,正准备上楼时,这只狗突然窜到他跟前一阵狂吠,李先生正要躲闪,狗扑到他的左脚脚踝张嘴就是一口。

当时意识到宠物狗旁边的中年女子就是狗主人,便告知她:“你的狗咬我了!”可对方没有理会。李先生拦下该女子,要求赔偿医药费,女子当时满口同意,说她马上要去做胃镜,便给李先生留下了电话号码。

“她这样说了,我就先去楼上办事,顺便让医生帮我清洗了脚踝伤口。”李先生说,脚踝处没有流血,但有非常清晰的牙印,作为医生,知道这种情况依然要注射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等李先生处理完伤口后,当事女子王女士和宠物狗已不见踪影,给她打电话也一直不接。李先生便自己去巴州区红十字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和免疫球蛋白,一共花费2068元。

之后的几天,李先生多次致电王女士。“她接了一次电话,说如果是狗咬了肯定有伤口,有伤口才会承担医药费,没有伤口就不行。”李先生说。

李先生提供的医院监控视频显示,10日早上8点6分左右,一只黑色的宠物狗跟着王女士一起进了医院大厅,宠物狗并没有戴嘴套,也没有牵引绳。

昨(19)日,记者致电王女士,听说记者是了解此事,对方声称打错了电话,随后匆匆挂断了电话。

“被狗咬了,花了2000多元医药费,狗主人连个说法也没有。报警后,派出所称只能调解,我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李先生说。

新闻多一点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伤

饲养人应担责

昨日,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李健。他介绍,首先,被狗咬伤后,要第一时间报警,收集证据。因为,侵权事件发生后,如果不及时收集证据,等到现场被破坏,当事人已经离开现场,则会导致维权困难。

李健介绍,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饲养动物的人要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比如给动物拴上牵引绳、戴嘴套等。

来源/ 巴中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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