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受表扬!济南民警“姜姐”被公安部、全国妇联通报表扬

2022-7-5 19:54| 发布者: umbpbk3myyp5n4| 查看: 1428|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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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公安部、全国妇联决定,对全国公安机关200名成绩突出女民警、297名好警嫂、296名爱警母亲予以通报表扬。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振兴街派出所副所长姜颖作为全市干警唯一代表接受表彰。

姜颖,1991年参军入伍,2006年转业至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振兴街派出所担任社区民警。2021年任振兴街派出所副所长,一级警长,荣获济南市“三八红旗手”、全市公安机关“十佳女民警”、全省公安机关“社区六进”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姜颖所负责的和谐广场片区是济南西部最大的商圈,有十余座写字楼,一千余家公司,流动人口多达数万人。她在商场开辟了“警务便民服务台”,现场接受群众的救助和报警,帮助大家找寻捡拾物品、播放寻人启事;她将工作中经常遇到与公安业务相关的知识汇编成册,放在服务台上,及时为群众解疑答惑,这本小册子也被大家亲切的称为“有问题找姜姐”;她统筹运用各类社会资源,详细了解在写字楼经营公司的基本情况,坚决制止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的公司落户开业,守好群众“钱袋子”。







姜颖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辖区杨大娘反映,她的楼上是某餐饮公司员工宿舍,每到深夜总是吵吵闹闹,为此邻里发生争执,老伴儿因为生气当场晕倒,被救护车送至医院。姜颖主动找到餐饮公司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餐饮公司另租员工宿舍,并赔付了部分住院费。事后,杨大娘专门送来锦旗,拉着姜颖的手深情的说:“我们老两口孩子不在身边,你就像俺们的亲闺女呀”。(韩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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