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截至2021年我国已累计召回缺陷汽车9130万辆

2022-6-14 12:31| 发布者: yw888| 查看: 245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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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强化产品召回监管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图片源自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贇松在发布会上表示,缺陷产品召回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到现在已经18个年头,法规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体系逐步健全,缺陷调查力度持续加大,召回效果日益显现,有效消除了汽车和消费品产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了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不断增强。
在汽车召回领域,坚持深化改革和强化监管一体推进,完善召回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加强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召回监管,推进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体系建设和安全评估。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产品召回2423次,涉及缺陷产品9130万辆。近5年,汽车安全召回平均每1.6天发生一次,汽车企业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召回已成为常态。2021年,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232次,涉及车辆873万辆,召回数量同比增加29%。从召回部件结构看,因发动机和电子电器部件存在缺陷召回的,占总数量的84%。从缺陷召回原因看,因制造原因召回的,占总召回数量的15%;因设计原因召回的,占总召回数量的85%。
在新能源汽车召回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建立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制度,组建新能源汽车事故调查协作网,制修订《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相关标准规范,加强新能源汽车共性安全问题研究。到目前,累计召回新能源汽车229次,涉及车辆198万辆。
王贇松同时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从5个方面加强召回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全国统一管理、分级实施、权威高效的召回管理机制。夯实召回技术支撑体系和实验室建设,加强对全国消费品召回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二是加大召回监管力度。以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商用车、电子电器等为重点,加大行政约谈、现场调查、技术交流和工程分析试验力度,督促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守住产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底线。三是推动产品安全监管创新。针对智能网联技术发展新趋势,创新召回管理手段,完善产品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强化物联网产品安全与召回监管研究。启动沙盒监管制度试点,提升召回监管效能,督促企业不断创新,提升产品设计、制造水平,降低产品安全风险,维护公共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针对商用车、重点消费品等产品,加强共性危害识别和试验验证,聚焦重点产业集聚区和产业链,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助中小企业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推进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和区域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强产品安全与召回宣传。组织产品安全与召回论坛、“六一”主题宣传、专家政策解读、安全技术解析等活动,运用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开展产品安全常识和召回科普,提高消费者产品安全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谈到市场监管总局在产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创新举措时,王贇松表示,目前,我们主要在4个方面进行创新实践:一是建立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制度。2019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管理的通知》,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落实产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报告事故信息。二是规范汽车远程升级(OTA)技术在召回中的应用。明确生产者OTA备案义务,开展安全评估,确保汽车企业依法依规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切实消除安全风险。三是探索推进沙盒监管制度。近年来,汽车产业正加速与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在后市场阶段,引入沙盒监管,主要是针对车辆应用的前沿技术进行深度安全测试,目的在于引导企业更深层次地查找问题、改进设计、降低风险。作为传统监管方式的补充,沙盒监管既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实践应用,也有利于更早地发现前沿技术引发的安全问题。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制定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试行意见。四是完善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引导电商平台加强在线销售产品安全管理,开展网络平台经营企业产品安全与召回承诺,健全产品追溯体系,强化召回信息提示,防止缺陷产品继续销售,推进网上销售消费品召回共治合作。
在汽车企业通过OTA方式实施召回方面,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王琰表示,根据企业OTA报告数据显示,2021年企业OTA升级涉及数量呈爆发式增长趋势;2021年企业报告OTA升级351次,涉及车辆3424万辆,较2020年同期分别上升了55%和307%;2021年新能源汽车OTA升级占比64%,同时传统燃油车OTA升级也在增加,OTA升级不是智能电动车的专属,传统燃油车领域也在不断发劲;OTA升级主要涉及娱乐系统、整车系统和信息与数据系统三大主流系统,占比为涉及车辆的86%。
在召回方面,2021年,OTA召回共有10起,涉及缺陷车辆292万辆。企业通过远程升级OTA方式对已销售车辆某些功能或性能进行改进、优化,节约时间,降低成本,大部分OTA召回在3个月完成90%,汽车召回完成率显著提高。需要说明的是,汽车安全的远程升级是汽车召回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汽车召回法规实施并受到监管。我们鼓励企业用OTA的方式实施召回,但是企业不管是以OTA作为召回措施还是技术服务活动,都要履行备案等法定义务,要能够更好地保护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车辆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基于远程升级技术的汽车产品召回实施要求》等关键标准研制,推进智能网联汽车OTA大数据云平台和相应测试分析能力建设,为监管政策制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和平台基础,共同促进汽车新技术新产品高质量发展和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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