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小故事
南宋爱国诗人文天祥正气歌有这么一句,“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今天闲聊下这两个典故。先来说说“在齐太史简”,太史是一种官职名,西周、春秋时期是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记录史事, 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
《左传》记载,鲁隐公二十五年,齐崔杼弑其君庄公﹐"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齐庄公贪恋大夫崔杼之妻棠姜的美色,偷偷地与其私通,一来二往,就被崔杼发觉,但碍于庄公是自己的主子,崔杼一时无法动怒。然而,他无时不在寻找报复的机会。
齐邻国莒国黎比公前来拜访,庄公设宴招待。崔杼认为报杀庄公的时机到了,假称生病不去赴宴,却在家里精心策划一场捉奸弑君的计谋。次日,庄公去拜会崔杼,乘机又与棠姜幽会,崔杼的侍人贾举禁止庄公的随从入内,自己走进去,关上大门。棠姜和崔杼从侧门出去,庄公还在拍着柱子唱情歌。崔杼一声令下,众杀手一拥而出,把庄公及其护卫斩尽杀绝。
齐国太史公如实记载了这件事,崔杼心怒,杀了太史。太史的长弟见哥哥被杀了,仍如实记载,也被崔杼杀了,太史的二弟还是如实记载,又被崔杼杀了,崔杼告诉太史第三个弟弟说“你三个哥哥都死了,你难道不怕死吗?你还是按我的要求:把庄公之死写成得暴病而死来写吧”,太史弟弟正色回答“据事直书,是史官的职责,失职求生,不如去死。你做的这件事,迟早会被大家知道的,我即使不写,也掩盖不了你的罪责,反而成为千古笑柄”。崔杼无话可说,只得放了他。太史弟弟走出来,正遇到南史公执简而来,南史公以为他也被杀了,是来继续实写这事的。
董狐是晋国的太史令,晋灵公初继位的时候,荒淫无道,相国赵盾时常劝阻晋灵公,被灵公痛恨,于是派遣刺客刺杀赵盾,刺客潜入赵盾府中,看到赵盾在等待上朝,穿戴的整整齐齐,认为赵盾是忠臣,就自杀了。灵公仍不醒悟,又设宴让赵盾来喝酒,却安排死士,让他们见机行事,杀死赵盾,这事被赵盾的卫士发现后,保护赵盾脱离险境,赵盾被迫逃往国外,在逃跑途中遇到灵公姐夫赵穿,赵穿听后非常生气,前去找灵公评理,灵公听后不但不醒悟,反而对赵穿恶言恶语,赵穿命令武士杀死了灵公。赵盾听说后就返回了晋国,拥立灵公的儿子,就是晋成公。后来赵盾想知道史官对这件事的看法,就叫来了太史令董狐,董狐把大事记录给赵盾让他亲自去看。赵盾看到上面写着“秋七月,赵盾弑其君”,并且得知这件事在朝廷上已经做了公布。赵盾质问董狐道:“谁都知道,先君不是我杀的,你们这些史官司怎么让我承担罪名呢?”董狐回答道:“你身居相位,曾经逃亡而没有走出国境,回来后又不惩办凶手。这不是你的责任,又是谁的责任呢?”
太史、董狐对于真相的执着,是一种对于自己职业操守的忠诚,更是一种对于真理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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