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发布楼市新政 住房纳入保障性出租房后可获新房票
来源:【海报新闻】海报新闻记者 陈嘉伟 西安报道
西安楼市再出新政。8月19日晚间,陕西省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了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操作指南》)。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政策的核心要点是: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操作指南》显示,此举是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通过盘活居民存量住房方式增加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给。
按照相关规定,住房位于西安市限购区域内且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登记、限制信息;具备基本入住条件的房屋,在符合安全要求、尊重自愿前提下可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
按照《操作指南》,住房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出租人家庭可在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将纳入“服务平台”统一管理,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
按照规定,居民家庭一次或多次,将一套或多套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均只能获得一次性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居民将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同时,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90%。
《操作指南》显示,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5年期满后,不再继续纳管的,可申请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同时解除上市交易限制。
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居民未获得新增购房资格或已取得新增购房资格但未购房的,可申请提前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经审核后可解除上市交易限制,同时取消该政策所支持的新增购房资格。
上述操作指南自2022年8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发布上述《操作指南》的同时,西安市住建局还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问答》,对出租人、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等问题做了解答。不过对于公众关心的新获购房资格,在使用时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问题未予说明。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这种盘活存量,激活新需求的政策并非西安首创,此前长沙、成都两地均出台过类似政策。
5月11日,长沙发布《关于推进长沙市租赁住房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盘活存量房的试点实施方案》。此次政策明确,如果房屋出租出去,则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7月6日,成都发布《关于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此次政策的核心同样是“房东租房将获赠房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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